佛山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惠及流动人口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12-02-23

  近日,从佛山市人口计生局获悉,佛山市高明区出台《“爱在流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开展试点,为居住在高明区半年以上,夫妇双方均在65周岁以下,一方在2012年期间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或女方在2012年期间因意外怀孕而自愿落实补救措施的流动人口计生家庭购买一份新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此举有效增强了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佛山积极完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拓宽利民德政举措的渠道,在大力推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把“生育关怀行动”与“关爱女孩”、帮扶计生困难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打造计生协会会员惠购超市、扶贫助困金计划等服务亮点。与此同时,借助市计生协的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倡导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以人口计生保险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为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据统计,2011年,佛山市计生保险覆盖人群约12万人,全市实际理赔案件共125起,赔付金额约80万元。其中,高明区作为佛山市的计生保险试点地区,率先突破实现了辖区户籍人口计生保险全覆盖。

 

  (佛山市人口计生局 张银钿)